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4基准下浮率的确定:在-8.00%~-13.00%内(每球平均相隔
0.5%)以不重复随机抽取(5—7 次)下浮率的平均下浮率为基准下浮率。(抽取次数现场抽签确定)修改为:在-13.00%~-18.00%内(每球平均相隔
0.5%)以不重复随机抽取(5—7 次)下浮率的平均下浮率为基准下浮率。(抽取次数现场抽签确定)
上述内容作为《泽国镇汇头林村美丽乡村特色村建设工程》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请各有关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