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岭市大溪镇锦绣村整村迁建一事一议道路边坡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108-331081-04-01-534347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温岭市大溪镇锦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大溪镇锦绣村整村迁建一事一议道路边坡工程;具体工程量为:1.0米高挡墙226.5米,1.5米高挡墙418.5米,排水沟645米等。
2.1.2本工程造价:672973元。
2.1.3工期要求:60历天内(含6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招标人指定的道路边坡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0月 27 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上午11:00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0 月27日下午14:00整,地点为温岭市大溪镇行政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wlxinchengxin.com)上公开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大溪镇锦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罗邦通
联系电话:1360686270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广明大厦24楼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1356667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