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湖桥商业用地开发(TP040105)工程 已由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2106-331081-04-01-292400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518.7㎡(其中:地上5445㎡,地下(1层) 2073.7㎡);建筑高度20.58米。结构形式:上部结构均为框架结构
2.1.2本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横湖桥商业用地开发(TP040105)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专业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要求为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以上资格;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员基本要求至少1人,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及以上资格;安装专业监理员基本要求至少1人,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及以上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11时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4日下午14:30整,地点为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1楼会议室(城东街道九龙大道16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5.4网上报名资料须跟纸质资料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当场出示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信息(浙里办-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及提供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复印件(网上打印件须加盖公章)。
7.4 本工程为质监项目,监理人员需符合相关备案要求,请各投标申请人自查监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如中标后因监理人员原因未能办理质监手续,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巧红 联系电话: 0576-8061051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柯光 联系电话:13566672626
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 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员请提前到达投标现场, 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按照最新防疫要求,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及需要 3+14、2+14 健康管理措施地区(行程卡带*号地区单位)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