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新城开发区横峰全域改造M23-1配套道路工程监理于2025年8月12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温政办发[2025]12号)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 温岭市新城开发区横峰全域改造M23-1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 招标人 | 温岭市全域改造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8月14日 |
异议受理单位 | 温岭市全域改造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576-81623810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1 | 浙江高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潘立峰 | 180131.57 |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含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结论 |
1 | 台州市特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须知“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第(6)条作无效标处理 |
2 |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供的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须知“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第(12)条作无效标处理 |
3 | 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未提供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 投标须知“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第(16)条作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