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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温峤镇金岩村土地种植 招租公告
来源: | 作者:xinchengxin | 发布时间: 2016-07-18 | 765 次浏览 | 分享到:

温岭市温峤镇金岩村土地种植    

招租公告

   现定于20167 21日上午10时,在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大楼六楼公开招租金岩村土地,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温岭市温峤镇金岩村位于乌岩嘴,土地有三块(路里、路外、潺头),面积为79.98亩。承包期限为10年,自201710 31 日起至2026 10 30日止。

序号

名称

面积

地址

租期

招租底价

投标保证金

1

金岩村土地种植

79.98

金岩村

10

1550//

3万元(开标现场现金提交)

二、招租方式: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出租,采用明底暗标方式,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标底价的确定为中标人。

三、承租人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721日上午10时整

开标地点: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6楼会议室

开标时需携带:①投标保证金叁万元(现金现场提交);②身份证原件(若为单位报名另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于2016721日上午10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和身份证原件,超过时间招租人将不予受理。

五、温岭市温峤镇金岩村土地种植相关事项如下:

①承租人投标保证金叁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承租人应当场付清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承包期满地上附属设施归发包人所有。

②承租人在20161130日后,方可进场作业。承租人在招租人交付使用进场前十日内付清第一年和第十年的承包款。其余每年的承包款于每年的831日前付清下一年的承包款。

③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土地征用,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集体同意收回,招租人退还剩余承包年限的(按月计算)承包款,青苗补偿费归承租人,土地征用款等其他补充款归招租人。

④开标时投标人报价应高于或等于标底价,否则招租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招租人及招租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租人名称:温岭市温峤镇金岩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租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益华 13958651068、陈顺夫15868619308  

招租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先生

招租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0667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