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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城市新区阳光大道(田园路至三心美德门口)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xinchengxin | 发布时间: 2016-09-14 | 100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温岭市城市新区阳光大道(田园路至三心美德门口)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招标项目为温岭市城市新区阳光大道(田园路至三心美德门口)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城市新区阳光大道(田园路至三心美德门口)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种植阔叶兰花三七2743m2,种植密度49/m2,要求2年苗,高杆花枝;石蒜2743m2,种植密度16/m2;清理现场杂草、碎石块,部分区域黄泥填筑等工程。

    2.1.2本工程预算价:259662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20155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园林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19日下午5.00前到温岭市万昌中路113914楼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有)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仅用于××工程”字样。)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921日上午9.30整,地点为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原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1108会议室。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城市新区公告栏、温岭市公共交易中心乡镇平台(http:// www.wlztb.com.cn)及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lxinchengxin.com上公开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递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杰      电话:13905863655

联系人:柯光      电话:13566672626

 

 

                          招标人(盖章):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