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条款号,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文技校改造”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修改为: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邮电路道路”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大溪镇邮电路(育英路至大溪二中西大门)道路工程》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请各有关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温岭市大溪镇下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日期: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