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须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提交,保函(保单)的 出具日期必须在 2023 年 2 月 10 日前(含当日)变更为须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提交,保函(保单)的 出具日期必须在 2023 年 2 月 9 日前(含当日)变更为。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城南智能制造产业园(方案设计)》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温岭市岭南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